隨著鎖鮮技術、冷鏈技術的發展,預煮菜肴成為“新寵”
在餐廳下單不到10分鍾,紅燒肉、吉利雞等複雜的飯菜已經上桌,這讓不少消費者擔心:這是准備好的菜嗎?近年來,打著“30分鍾做一頓大餐”招牌的預制蔬菜產業發展迅速,成為消費者的“新寵”。雞翼食譜但是,消費者對於在飯店、餐廳吃預制菜的看法是不一樣的。
隨著鎖鮮技術、冷鏈技術的發展,預制菜的菜品種類也是越來越具有豐富,市場經濟越來越廣泛普及。有關管理專業教育機構進行調研分析預測結果顯示,2022年我國對於預制菜行業企業規模達4196億元,預計到2026年,預制菜市場規模將達10720億元。今年,“培育社會發展中國預制菜產業”還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預制菜行業迎來快速發展的東風。
目前,下遊餐飲企業對預制菜肴的需求量最大,占80% 。快餐店、連鎖店、主要外賣店、農村廚房、集體食堂等,是預制餐具應用的主要場所。加熱即食餸包對於餐飲企業來說,使用預備好的菜肴可以豐富供應,提高效率,降低勞動力成本。為此,連鎖餐飲企業普遍熱衷於使用預制菜肴,一些餐廳80% 以上的菜肴都是預制菜肴。
然而,對於消費者來說,在餐廳吃預制菜可謂“見仁見智”。有消費者表示,預制菜品可以讓他們享受更快的上菜速度和高效的服務;還有人認為在外面吃飯不能沒有“鍋氣”,但花錢後吃預制菜給人一種“被宰”的感覺;其他消費者則辯稱,菜的味道最重要,預制與否並不重要。
俗話說: “蘿卜白菜,各有所愛。”有的消費者可以接受預制菜肴,有的消費者則更加抵觸,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對於餐飲企業來說,使用預先准備好的菜肴必須事先通知消費者,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了解自己購買、使用的商品或獲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貨物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性等信息,這些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進行虛假、誤導性宣傳。
一般來說,消費者外出就餐或在餐廳用餐時,通常是沖著廚師的技術來的。因此,如果餐飲企業提供的是預制菜品而不是現成菜品,就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決定是否繼續食用。另一方面,如果企業故意隱瞞,故意給消費者造成廚師現做現做,食材新鮮的誤解,則屬於未盡到告知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使用進行預制菜不預告的現象問題時有可能發生。前不久,浙江杭州一對新人在市區一家知名品牌酒店定了一場資產價格不菲的婚宴。事後卻被親朋告知,每桌5988元的喜宴性價比不高,16道菜有7成是預制菜,“1196元就能配齊菜單上相同的菜品”。餐飲服務企業不主動告知學生使用預制菜,或許是擔心出現一些影響消費者信息不能完全接受,再加上為自身的利潤發展空間可以考慮。殊不知,這種教學行為無異於“飲鴆止渴”。消費者一旦研究發現一個真相,就會導致對於這些商家的信譽風險產生一種質疑,進而能夠選擇用腳投票,將商家拉入黑名單。
無論是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還是從餐飲業健康發展的標准考慮,要普及預煮菜肴,都必須遵循《告示》。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應引導餐飲企業主動履行職責,讓消費者了解熟食的品牌和保質期,使消費者能夠做出自己的選擇。只要事情表面上,不要給消費者一種被騙的感覺,我相信很多消費者都能了解商家的做法,然後願意主動去了解新鮮事物,嘗試接受預制的菜肴。